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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率先试点收养评估制度 收养孩子先过评估关

2016-07-17 13:46两岸联盟编辑:admin人气:33670


  记者近日从江津区民政局了解到,自2014年11月该区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收养评估试点区县后,已率先在我市试点建立收养评估机制。今后,凡有意在江津区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孤儿的家庭,必须先接受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

  江津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养评估就是政府在原来的收养登记流程中,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收养人的收养条件进行综合评估,有效保障被收养人的权益。比如这个家庭是否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夫妻双方对收养孩子的决定意见是否统一等,这些都直接决定着被收养的孩子是否能在这个家庭顺利成长。

  据该区首批被确定为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收养家庭进行收养评估的江津区慈航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从该制度开展以来,他们已开展了8例收养评估,实现了收养评估全覆盖。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收养动机、个人经历及家庭背景、受教育情况、婚姻及子女情况、职业及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行、居住环境以及收养准备等。评估机构必须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提交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再依据报告,确定收养申请人能否收养。如申请人有参加邪教、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行为的,将不能收养孩子。

  据悉,该区正在进一步优化收养评估工作流程,将其优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继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确保整个收养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记者 龙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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