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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被控杀人含冤入狱9年终获平反 改判无罪
中华经济报8月7日电 综合台媒报道,台湾男子林金贵被控枪杀出租车司机,被判无期徒刑,入监9年余,由于1张大头照等新证据,他在去年4月获释,高雄高分院今年8月7日改判林金贵无罪,全案可上诉。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当审判长说出“无罪”时,法庭内爆发掌声,不过,林金贵个性内向,没有很大的情绪起伏,默默拭泪,致词仅说:“也不知道怎么讲,就是心脏一直跳来跳去,总之,很感谢大家帮忙。”
宣判结束后,协助林金贵平反的民间组织表示,2007年10月10日林金贵遭逮捕,被捕第一天起就说案子不是他做的,距今3954天,终于还他清白。
台湾“中央社”报道指出,林金贵被控于2007年5月9日在高雄凤山区持枪射杀王姓出租车司机,2010年被判无期徒刑。林金贵一路喊冤,家属也求助于民间组织,为林金贵申请再审,一度被驳回。
直到2015年间,林金贵之姐林玉芳在家里找到1张林金贵案发前2个月到照相馆拍摄的大头照底片,分析林金贵案发时应还是短发,与监视器拍到的长发嫌犯不符,获高雄高分院裁定准许再审及停止执行徒刑,开启林金贵平反之路。
高雄高分院认为,林金贵于2007年3月拍摄的半身照片及同年1月25日申请换发身份证所附照片、毛发生长监测报告及3D鉴定报告都未经原审采证,属新证据。
台湾《联合报》报道称,高雄高分院表示,根据林金贵2007年1月申领身份证所附照片及同年3月5日拍的大头照,头发长度均在耳上,未掩盖双耳,鉴定得出:林金贵的头发生长速度到案发日不可能长到监视器影像中嫌犯的头发长度。经对比监视器影像与林金贵照片,也无法认定为同一人或嫌犯戴假发。
而案发后1小时5分,林金贵手机有台南县佳里镇的通话记录,距离案发地点77.5公里,驾车需耗时1小时23分,因此林金贵有不在场证明。
再者,邱姓、潘姓目击证人案发后5个月才指认林金贵为凶手,不符合程序,2人追赶凶手时受到亮枪威吓,回忆描述恐未必与真相相符。另1名陈姓目击证人当时仅8岁,看见凶手仅约5秒,还曾有错认凶手的记录,说法更与邱、潘有出入。
至于从悬赏画像指认出林金贵的林姓女子,合议庭认为,是因警方的事先引导性说词,她才说出“应该是”林金贵,而林姓女子仅见过林金贵1次,指认时也称“林金贵留长发”。
法院因此认定,各证人所说的不利于林金贵的指证均难与事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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