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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向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发“福利”

重庆网3月23日电(记者 刘贤)重庆麦极清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补贴总额近44万元。这不是个例。23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解读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得到这项实惠。特别值得提醒的是,这项政策目前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重庆市政府在2014年发布的36号文件规定,对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补贴。这就是重庆麦极清科技有限公司所获补贴的政策背景。

2015年,重庆市政府又出台94号文件《关于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缓解鼓励类中小企业设立初创期运营资金压力。重庆市中小企业局进行专门解读。

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享受到94号文件中的扶持政策?

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通过变更登记等形式注册的企业,不视为“新办”;

(三)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四)企业的经营范围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中规定的产业项目。

   文件中的“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如何理解?

94号文件的财政扶持政策针对的是企业缴纳相关税费地方留成部分,比如增值税在我国现行财税体制中,属中央、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占75%,地方占25%,在收入缴入国库后,地方所分成的部分,直接留在相应的市、区县级国库,不用上解,所以叫“地方留成”,也就是地方国库留下的比例。即企业缴纳100元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为25元,本项扶持政策给企业补助的也就是地方留成部分的25元。

重庆市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管理系统(下简称扶持系统)(http://218.70.26.70:8001/),是由市中小企业局委托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专门针对94号文件而开发的申报应用软件。申报企业需登录该系统(使用浏览器登录)注册登记,然后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打印企业申报信息和诚信申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资料一并交到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信委)即可。

申报所需材料等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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