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拒不整改的小区安全隐患问题可拨12350举报
时间:2016-07-17 13:4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4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安委办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实施,今后针对住宅小区安全隐患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将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住宅小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而物业服务企业又拒不整改的,可以拨打12350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对其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同时,《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对其服务区域的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应急演练。 不仅如此,《条例》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居民住宅小区事故多发,但往往很难找到事故的防范部门和责任主体,成为了安全生产的一个死角。《条例》的实施,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若有住宅小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而物业服务企业又拒不整改的,可以拨打12350投诉热线进行举报。(记者 陈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