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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

    7月5日至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了全面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效贯彻落实法律的建议,推动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此次环保法执法检查。

  本次环保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情况,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三天的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先后前往渝北区、大足区、荣昌区、开州区、云阳县等区县实地检查了环保法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育参加此次环保法执法检查。(首席记者 陈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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